建筑防水工程手藝標準
一、防水質料根本規定
1、建筑防水工程中利用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剛性防水質料、密封質料、金屬壓型板構件的性能目標應契合本規程的要求。
2、 防水工程中利用的防水質料應有明白標記、產物施行尺度、申明書、合格證。
3、各類差別類型的防水質料在復合利用、共同利用時應具有相容性,不允許有發作彼此侵蝕、彼此毀壞,起不良的物理或化學感化。
4、防水工程的輔助質料、配套質料、配件應與防水質料配套供給和利用。
5、新質料、新手藝的應用應經省、部級專家判定,并應具有經手藝監視部分批準的企業尺度。
6、卷材膠粘劑、膠粘帶的量量應契合下列要求。
(1)膠粘劑的性量必需適應卷材的特點要求。膠粘劑的耐老化性應與卷材相婚配。
(2)合成高分子膠粘劑的剝離強度不該小于15N/10mm,浸水168h后的連結率不該小于70%。
(3)改性瀝青膠粘劑的剝離強度不該小于8N/10mm。
(4)雙面膠粘帶的剝離強度不該小于6N/10mm,浸水168h后的連結率不該小于70%。
7、剛性防水層的根本質料為水泥、砂、石、水、鋼筋,其量量應契合國度有關尺度。
8、剛性防水根本質料的貯運、保管應契合下列規定:
(1)貯運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差別品種和強度品級的質料應別離存放,不得稠濁。
(2)水泥儲存時應留意防潮、存放期不得超越3個月,不然,必需從頭查驗,確定其強度品級。
9、金屬壓型板儲運、保管應契合下列規定:
(1)差別壓型板的板材和配件應分類存放。
(2)人工搬運時,必需手提屋面板的端部,不得提無填充屋面板邊搭接口,并要制止劃破外表庇護層;機械吊拆應接納公用吊索及提拔架。
(3)持久存放宜在有頂蓋的倉庫存放。板扎堆疊存放應契合產物申明書的規定。
(4)運輸時應按產物申明書要求停止。二、防水設想根本規定
1、建筑防水工程設想時,應按照建筑物性量及重要水平、利用功用要求、構造特點、施工前提及利用情況前提等確定其設防尺度和防水設防品級,按照質料的特征、條理之間的相容性、互補性等因素,合理選定防水質料的品種、規格,確定構造和細部構造做法,并提出響應手藝辦法。
2、防水設想應遵照“以防為主”、“迎水面設防”、“剛柔相濟”、“防排連系”的設想原則,并根據工程復雜水平,停止防水深化設想,以包管防水設想的準確施行及防水功用的實現。
3、防水工程接納的防水質料應有產物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陳述,質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契合國度產物尺度和設想要求。
4、防水工程設想應滿足防水設防要求,細部構造處置了了合理,并按照現場現實情況與構造、給排水、建筑電氣、空調通風、粉飾拆修、園林情況等專業互相協調。
5、柔性防水層上應設置庇護層,選用庇護層質料應考慮與防水層質料相適應和無妨礙建筑利用功用。
6、涂膜防水屋面設想應契合下列規定:
(1)屋面的平面不規則、設備較多時,防水層宜選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2)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的胎體加強質料宜接納聚酯無紡布或網格局化纖無紡布,但不該接納高堿玻纖網布。(3)坡度大于25%的屋面宜接納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剛性庇護層應設置抗滑辦法;庇護層無抗滑錨桿辦法時,宜接納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和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做防水層。
(4)拆配式屋面找平層板端處的分格縫應增設卷材空鋪層,其寬度為200~300mm。
《建立工程量量辦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一般利用前提下,建立工程的更低保修期限為:
(一)根底設備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根底工程和主體構造工程,為設想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利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拆和拆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標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立工程的保修期,自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室第室內防水工程應遵照防排連系、剛柔相濟、因地造宜、經濟合理、平安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室第室內防水工程宜按照差別的設防部位,按柔性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剛性防水質料的挨次,選用適宜的防水質料,且相鄰...